1、分居时间如何算出来的
关于分居期限的界定问题,一般以夫妻双方从事实上开始离别居住的那一天作为起点进行计算,直至声索分居权利一方向法院提交充分证据的那1日为止。在确定是不是构成分居情况时,应当结合夫妻双方在日常的独立程度、经济方面的独立与否与是不是存在夫妻间的性行为等多重原因进行综合考量。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即便存在偶尔的会面或者短期的同居状况,也并不足以影响到分居期限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
通常来讲,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但应该注意,此“二年”的分居时间应是连续的、不间断的。分居的认定需有充分证据,如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一方在外居住的租房合同等。同时,法院在认定感情是不是破裂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原因,如婚姻基础、结婚以后感情、离婚缘由、夫妻关系的近况等。仅有分居这一情形,未必就能直接认定感情破裂,还需结合具体案件状况进行判断。所以,不可以简单地以分居二年就认定感情破裂,需具体问题具体剖析。
3、分居期间财产怎么样进行分割
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若双方有约定财产归属的,从其约定。若无约定,分居期间的薪资、奖金等劳动所得一般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可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具体状况判决。对于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生活活补助费等,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为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同时,在分割财产时,还需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因。总之,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需综合多方面原因,以公平合理为原则进行处置。
分居时间一般是从夫妻双方实质分开居住的日期开始计算,并且持续到倡导分居的一方提出证据证明的日期为止。判断分居要考虑双方是不是在生活上相互独立,经济上是不是分开,有无两性生活等原因。应该注意的是,偶尔的见面、短暂的一同居住等一般不影响分居时间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