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判决书拿到后多长时间可以领证
面对离婚判决书生效的状况下,你完全有机会随时领取新的结婚证书。一般情况下,离婚判决书的效力自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计算为十五个自然日,若在此期间内双方均未提出上诉,则该判决便正式生效。然而,值得大家注意的是,使有效的离婚判决可以达成其功能还需经过一系列必要的法律程序与手续,比如办理离婚登记等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离婚判决书可以改吗
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判决书并不能任意修改。然而,若发目前判决中存在事实辨别有误、法律法规适用不妥当或审理步骤违反有关规定等重大缺点,当事人可选择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或提出申诉,请求予以修正。假如新近搜集的证据足以推翻原有断定结果,同样可以根据法定程序提出申诉。值得一提的是,申请审判复核须拥有充足的原因及证据加以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觉得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非常多人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实行。
3、离婚判决书可以去民政局换成离婚证吗
离婚判决书没办法通过有关行政部门的民政局进行更换为离婚证。尽管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均具备同等的法律成效及功能,但它们所代表的意思与发挥有哪些用途却是相同的,即都可以有效地证明婚姻关系已经结束。离婚判决书乃是由当地法院依据有关司法程序所做出的精准裁定,而离婚证则是当事人在自愿、自主协商达成共识离结婚以后,于民政局所获得的正式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判决书生效后,你随时可以领证。离婚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一般为过了上诉期,即双方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未上诉的,判决就生效。但应该注意的是,生效的离婚判决需要完成有关的法律程序和手续,譬如办理离婚登记等。